上星期,香港特區政府公布,醫務衞生局局長根據經修訂的《預防及控制疾病 (疫苗通行證) 規例》(香港法例第599L章) 第17B(1)條,宣告由七名註冊醫生所發出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 (即我們俗稱的「免針紙」)失效。香港特區政府是次及時行使權力,修改法例,以法律工具堵塞漏洞,減少免針紙和制度被濫用,平衡了公眾利益,回應了社會大眾的訴求。
新冠疫情已在香港橫行逾兩年半,在香港的五波疫情已造成逾一萬人死亡,各界均加強疫情防控、舒緩投進最大努力和資源。在疫情肆虐期間,全民均做好防疫措施,包括鼓勵注射新冠疫苗和佩戴適合的口罩,過去有註冊醫生向求診人士簽發免針紙及/或佩戴口罩豁免書,當中不排除有求診者的確是有需要或有醫學證據支持不合適接種疫苗及/或佩戴口罩,但由於個別醫生所發的免針紙的數量和比例不合理地高,令人有合理懷疑相信,部分求診者濫用了制度,而個別害群之馬也出賣了社會對作為專業人士的他們的信任。
如果求診者濫用了不接種疫苗、不佩戴口罩的選擇,非但未能對他們本身提供足夠的防禦,也未能替他們家人和社會大眾作出充分的保護,變相讓公共衞生制度破了個洞,持續威脅公共醫療資源和公共安全。濫用了針紙的人,除了藐視法律,更是罔顧公眾利益。
香港特區政府借修訂法律,賦權醫務衞生局局長決定免針紙效力的存廢,符合法律和理據,也是基於公眾利益作考慮。若果醫務衞生局明明知道市面上有數萬張真確存疑的免針紙,卻任由免針紙持有人游走社區、商廈、食肆,讓他們如常上班、光顧食肆或穿梭各場所,如果有權不用是失職,這猶如社會的計時炸彈,讓其他循規蹈矩的市民陷於不安,增加染疫風險,甚至乎在社區將大規模爆發。如果及時把問題免針紙持有人揪出,在指定時間內讓這批文件失效,也能讓失效針紙持有人可以及時尋求另一名註冊西醫的專業意見,判斷是否其身體如早前另一名西醫所述,真的不適宜接種疫苗,又或直接在網上排期盡早接種新冠疫苗。
以學校為例,持份者包括學生、教職員、非教務人員、家長等,假若學生和教職員因不同理由獲發免針紙,其後可能發現可能涉註冊西醫錯誤判斷,求診者在知情或不知情也好,如果其本身因未有接種疫苗而增加染疫風險,不幸染疫而在校園,甚至學校區播疫,波及的層面相當廣泛;而持有存疑免針紙人士包括數百名公務員,他們將增加同事和家人、使用政府服務者、在政府部門辦事處大樓出入人士的染疫風險。
警方上周拘捕了三名涉嫌充當濫發免針紙醫生和濫用免針紙求診者的中介人,足證濫發和索取問題免針紙的存在,而且這勾當更是具組織性的,可見事情的嚴重性,香港特區政府果斷依法堵塞防疫漏洞是具迫切性,而且是有必要的;千方百計阻止香港特區政府廢除具問題免針紙效力的人士,究竟背後又有什麼力量和原因呢?問題免針紙變相延後香港與內地進行正常雙向通關,濫用機制的人士可說是自私的,為了自己和家人健康,他們應該懸崖勒馬,盡早接種疫苗或另行求診吧,自行讓問題免針紙報廢吧。
文:朱家健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學研社成員、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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